关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一些资料(3)

公司占领的殖民地和时间:
1605年,安汶岛(香料群岛中最重要的岛屿);
1619年,巴达维亚(雅加达);
1624年,福摩沙(台湾,1662年被郑成功赶跑);
1638年,锡兰(斯里兰卡);
1641年,马六甲;
1652年,毛里求斯和开普敦;
1663年,印度的Cochin;

公司取得的其他主要外交成果:
1641年起独家垄断了日本的对外贸易;
在泰国、印度的苏拉特邦、也门和波斯的港口设立了自己的贸易代表处。

公司的辉煌数字:
在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将近两百年间,总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,约有100万人次的欧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亚州地区。平均每个海外据点有二万五千名员工,一万两千名船员。
到了1669年时,荷兰东印度公司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,拥有超过150艘商船、40艘战舰、五万名员工、与一万名佣兵的军队,股息高达40%。
认购股份的热潮时,荷兰东印度公司共释出650万荷兰盾供人认购,当时的10盾约等于1英镑,而1660年代荷兰一位教师的年薪约280盾,光阿姆斯特丹一地就认购了一半的股份。

Comments are closed.